2020年11月9日,《贵州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》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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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末,全省普查对象数量52910个(不含移动源)。
就工业排放而言,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农副食品加工业、酒、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,以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。合计占据57.0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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氨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非金属矿采选业、农副食品加工业,以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。合计占据61.1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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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非金属矿采选业、农副食品加工业,以及酒、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。合计占据58.1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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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磷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,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、农副食品加工业,以及非金属矿采选业。合计占据67.7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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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电力、热力生产和供应业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,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。合计占据90.5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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氮氧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、电力、热力生产和供应业,以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。合计占据83.7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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颗粒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、非金属矿采选业,以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。合计占据66.4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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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是石油、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,以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。合计占据56.5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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